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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蔡文节等辞去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24日 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26日 09:26:55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蔡文节等辞去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24日 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代表提出的辞职报告,经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蔡文节、陈松、南朝阳、钟德敏、潘永飞、张其洋、章志刚、徐杰、童刚、周丽君、刘景晓等辞去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意其辞去代表职务,并报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网络编辑:徐挺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蔡文节等辞去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