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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补选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选举日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 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4年01月02日 09:06:41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经平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的规定,经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在南麂镇选区增选代表1名,在鳌江镇、萧江镇、腾蛟镇、海西镇、山门镇、南麂镇、闹村乡等选区共补选代表11名,其余出缺名额暂不补选,选举日定为2024年元月21日。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网络编辑:张超霞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补选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选举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