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林子婧 编辑 林锦屏)“非常激动,不用专程为领证回老家,感觉太方便了!”6月6日上午,来自湖北省洪湖市的赵先生与老乡陈女士,一同走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窗口办理了结婚登记,这是我县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的首对新人。
赵先生笑着说,他和陈女士都是湖北洪湖人,长期在平阳工作,并且办理了县公安部门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像他们这种情况今年6月1日前是不能在平阳办理婚姻登记的。这次是借着浙江被纳入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东风”,成为享受便利的幸运儿。原本需要请假回家乡办理登记的两人,现在只需几分钟就能领到了幸福的“小红本”。
据悉,从6月1日起,试点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和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这也意味着,今后,户籍在省外但持有我县居住证的市民在平阳就能领结婚证,不用再“为爱奔波”。
“这两年,平阳的外来人口流入量不断增多,群众对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也非常强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和普通婚姻登记业务相比,“跨省通办”只是多了一个居住证核验的流程,可以免去很大一部分“人户分离”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辛苦,省钱、省力又省时,满足了办事群众“就近办理”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暂不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此类事项的“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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