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批准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审查批准平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平阳县2020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批准平阳县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县级预算;
5.审查平阳县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2021年度平阳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6.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选举平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平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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