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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再升级 多类交通违法可一窗处理

2017年06月05日 09:59: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黄颖颖 编辑 郑振国) 5月初,县交警大队开通了1个指定窗口,处理省内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非现场”违法),而仅过一个月,我县交警“一窗式”处理功能再升级。6月1日起,县交警大队及下属各责任区中队共7个窗口全面开启“非现场”违法行为一窗(站)式处理,即:“浙C”号牌的机动车在本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公安交警管辖区内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任何窗口都可以处理了。

  

  

  记者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除“特殊情形”外,市民到县内任何一个交警违法处理窗口,都可以处理“浙C”号牌车辆在全国各地的非现场违法,以及全国各地车辆在温州地区的非现场违法。交警服务窗口功能的再添加,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我县“最多跑一次”再助力。

  “不过处理时,还有一些需要特殊情形需注意。”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有异议的,仍需到违法发生地接受处理;城市执法管理部门拍摄的违法停车暂时还未全面开通(可以通过微信自助处理,如关注“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处理温州地区行政执法局管辖的现场违法);超速50%以上及其特殊情形应当到指定窗口处理。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继续拓展“最多跑一次”项目,最大程度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

  据了解,此前,车辆在省内高速交警、机场交警、铁路交警、城市行政执法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只能分别到各部门的窗口处理,个别车主需要跑多个地方才能完成处理。现在,在县内任何一个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基本上都可以实现违法处理“最多跑一次”。

  同时,微信、支付宝等网上自助处理平台也同步开通了相应违法处理权限。如关注“平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就可以通过“便民服务”—“违法自助处理”,按提示进行处理。打开手机App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车辆违法处理”,也同样可以完成自助处理,点击“交通违法缴罚”—“道路交通罚款”,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或处罚决定书号码,还可以完成罚款缴纳。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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