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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风洪涝灾后食品安全的消费警示

2015年08月10日 21:06:09 来源:平阳新闻网

  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对我县造成极其严重影响,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暴雨洪涝灾后食品安全发布消费警示:

  1、不吃被洪水淹过的食品。遭到水淹的生鲜食品,最好丢弃,不要食用。家中若有一些罐头、利乐包(铝箔包)等食品,若有破损、锈蚀、膨罐等现象,不要食用。冰箱内的食物,若已遭水侵入,或曾经停电,则生鲜食品最好丢弃不用;未拆封的包装食品则要小心检视,若有破损,则立刻丢弃,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以免得不偿失。

  2、不吃未洗净的瓜果蔬菜。未洗净的瓜菜,如西瓜、西红柿等被水淹过后皮上可能沾有病菌病毒,吃了很容易得病。皮可以吃的瓜果,生吃前一定要用清洁的水洗净,再用开水烫一下,或者削皮后再吃。

  3、不吃凉拌菜、沙拉等未经煮熟的食品。凉菜特别是卤菜在制作销售过程中容易污染,吃了容易诱发疾病。不能误认为新鲜大蒜、蒜头、姜、辣椒、芥末等食品可以消毒杀菌,水淹过后,彻底地煮熟食物才是正确的消毒杀菌方法。

  4、不吃馊饭菜。不能认为被污染或腐败的食物再经过煮熟即可完全消毒杀菌,因为一些细菌或霉菌所产生的毒素并不会因为加热而失效,虽然加热已经将细菌杀死,但所分泌的毒素仍会造成危害。所以任何被怀疑已经被污染或有腐败现象的食物还是以无害化处理为宜。

  5、不吃毒死、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和鱼虾。死因不明的禽畜、鱼虾可能受毒物或病菌污染,吃了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疾病。

  6、不吃过期食品。方便面、罐头等盒装、瓶装、袋装的定型包装食品在食用前,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7、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处理的餐用具。水淹过后的餐用具表面受到污染,表面含有大量病毒和细菌等致病微生物,需要经过彻底的清洗消毒后才能使用。

  8、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大灾面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得为减轻经济损失将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食品重新处理包装上市流通消费,必须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霉变、过水、腐败、变质食品登记销毁工作。

  如生产经营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食品和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辖区卫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

  平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

网络编辑:雷鹏

关于台风洪涝灾后食品安全的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