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九品巡检
终于八品正将
《宋会要辑稿》卷17记载:“(绍兴)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二十三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四月八日,尚书省言:‘拟到武举进士正奏名陈鹗以下五人推恩:策入优等一名,与承节郎。’从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5、《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1均记载:“(绍兴十二年夏四月)辛未,上御射殿,放合格特奏明进士胡鼎才等二百四十八人,武举正奏名陈鹗等五人,特奏名潘璋等二人。”据此可知,陈鹗于绍兴十二年(1142)三月以武举奏名进士参加殿试,廿二策试廷对,廿三阅试弓马。四月初八唱名,陈鹗廷对第一,授承节郎。
再据《弘治温州府志》卷13:“绍兴戊午(八年),陈鳌,状元,终修武郎,平阳人。绍兴壬戌(十二年),陈鹗,鳌弟,终修武郎,平阳人。”则可知陈鳌进士对策第一的过程,应与陈鹗经历大致相同,亦授承节郎。唯绍兴八年(1139)未行殿试,高宗仅于六月十八在射殿引见省试合格奏名进士。兄弟二人宦业,均以承节郎始、以修武郎终。查南宋武臣官阶,承节郎为从九品,修武郎为正八品,诸卫将军为从四品,开国侯为从三品。《弘治温州府志》所载两人最后一职修武郎,与所谓“圣旨”提及的诸卫将军、开国侯的品级相距甚远。“终修武郎”的陈鳌、陈鹗,是根本不可能“招抚关西将军、忠烈侯”和“授散骑武德将军”的。
关于陈鳌于绍兴元年(1131)先行考取辛亥科进士一说,亦不可采信。各地方志与《宋登科记考》对此均无记载。南宋举子大有先赴武举再行换文者,而绝无先中文科再考武举之人。
至于陈鳌、陈鹗中举后堂除与何差遣,有《宋会要辑稿》卷17记载可供参考。“绍兴二十六年(1156)九月十五,太学博士兼武学博士周操言:‘武举登科者,第一人与巡检差遣外,其余例处以监当。’”可知陈鳌、陈鹗授承节郎时,即堂除与巡检差遣(即被任为巡检一职)。是卷另有吏、兵部看详:“武举旧法,……初任注双员,巡检、驻泊、捉贼无遗阙,注监当。……武举正奏名保义郎以上,注沿江巡检;承信郎、承节郎注两淮、江南、福建末榜监当阙一次。”据此,陈鹗初任或注(著)沿江巡检,而非“江淮宣抚使”。
据《民国平阳县志》,陈鳌、陈鹗的最后差遣,均系禁军正将。陈鳌任职东南第八将,驻地在湖广南路潭州府(今湖南长沙);陈鹗任职东南第十将,驻地在福建路。《宋史》卷188记载:“诏团结东南路诸军亦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南路潭州为第八,……福建路为第十。”此即宋代兵制“置将法”。但在所谓“圣旨”中,东南第八将这个部队番号,竟被误为名列东南第八的名将。而“圣旨”中关于陈鳌“授宣抚使”,以及《苍南状元》关于陈鹗“擢升江淮宣抚使”的说法,经查《南宋制抚年表》,并无两人出任宣抚使或巡抚的任何记载。两位作者显然对宋代官制不甚了解,宣抚使一说纯属虚构。
在初注(著)巡检到出任禁军正将之间,陈鳌、陈鹗兄弟又先后担任过什么职务?据《宋史》卷188记载:“凡将、副皆选内殿崇班以上、尝历战陈、亲民者充,且诏监司奏举。”可知两人在任巡检之后,曾任低级军官,经历战阵,立有军功,然后调三班院,任内殿崇班、内殿承制及閤门祇候等职。在具备资历、军功等条件之后,经监司奏举,升迁禁军将领,并官至修武郎。
但《苍南状元》一书却称:“武状元陈鳌被分发到岳家军效命,转战淮西,深受上级欣赏,以战功擢宣抚使。……在郾城战斗中身先士卒,作战勇猛。”《坊下村兄弟状元》甚至说:“陈鳌运用《孙子兵法》,拖住金兵西路军,为岳飞打败金人八十万大军赢得郾城大捷创造了条件。”既然出任宣抚使系虚构,故“在郾城战斗中身先士卒”亦是莫须有之事。两文所述“陈鳌个性内敛好学,学而不厌,故而足智多谋,博古通今。弟陈鹗个性好动,喜欢拳棒,故而有勇有谋,逞强好胜”等,亦属作者个人推测,不足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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