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温海伟)日前,我县下发《关于开展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自6月15日起,全面启动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针对城中村安全隐患突出、村容村貌落后等问题,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主要以原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旨在全面提高城中村安全水平和环境净化水平,着力建设安全、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平阳整体形象。
据悉,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时间为三个月,重点整治一批严重危及居民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建筑、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工业小作坊)安全隐患、非法供用电、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管理,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把城中村建设成为“无违法建筑、无非法生产、无重大隐患”的安全示范村和居住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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